一、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象为自然人的,凭身份证(代替名片确认身份证,复印,保存,确认其真实身份和行为能力。
2、合同对象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工商登记资料,现场考察该公司的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确认合同方是否收到所属公司的授权委托,检查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
签订合同时,必须盖上对方公司的印鉴、合同专用印鉴。
3、合同对象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是个人合伙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由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及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的合伙人和独资企业的经营者签字盖章。
法人准备所:确认经营者的身份和股东的身份,盖上法人准备所和股东的印章。
4、合同对方除盖章、盖章外,还必须亲自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书面签订合同
2、以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合同,应当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3、在合同上签字时,应当注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要条款必须具体明确
1、当事人姓名应当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必须具体、明确;
3、注意检查方法、步骤和时间
4、履行方式必须具体。 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应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8、争议解决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合同前的合同义务
1、履行合作、通知义务;
2、合同时取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使用。
五、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合同等授权文件应当跟踪管理。 发行时应当注明合同对方的名称、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并在业务结束时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应当及时收回上述文件,不能收回的,及时书面通知有关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业务负责人发现委托授权结束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决定是否追认。 不追认的情况下,以书面通知对方,进行证据保全。 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存在严重误解,失去公平性,冒着诈骗、威胁、诈骗的危险签订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开除期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应提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方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